公司股权激励一般多少钱员工股权激励方案(锦集4篇)
时间:2023-10-11 20:18:45 浏览:6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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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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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______%的激励股权。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______股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______元/股,共______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可增加或减少乙方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回购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购价款的______%。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8)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日期: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二、执行与管理机构
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三、激励对象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
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四、激励形式
1、定义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1、定义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激励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六、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资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资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七、激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_________,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____或_________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_________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八、奖励基金转换
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
九、激励条件
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经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授予时间
1、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十一、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激励对象在获得公司股份后,根据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公司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
1、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公司的,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断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错误而被解雇离开公司的,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须辞退并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按本《方案》规定可继续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与公司有关协议及本《方案》规定执行;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
十二、股权激励终止
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4、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十三、附则
1、本方案由公司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引导语:为什么要创建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呢?员工在上班,他的表现好,就应该得到提升,这是一种公平公正的体现,但不能将"公平公正"理解得太狭隘,应该把它放到社会大背景下来理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有限公司第 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第二条制定目的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第三条制定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制定、执行、管理机关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条管理机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第六条相关概念及解释
1.期权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第二章关于激励对象
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第二条激励对象范围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期权的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 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四条授予核心技术人员期权的条件。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 年。
2.年龄在 周岁以下。
3. 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第五条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排除适用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第三章关于期权
第一条期权持有人的权利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第二条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第三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第四章关于行权
第一条持有人行权期内权利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条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第四条行权资金来源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第六条丧失行权资格的法定情形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制度的构成
1.《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2.《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3.《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第二条方案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三条冲突条款的解决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四条颁布实施及生效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条款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a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c为公司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一、来源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___%的股权。
三、分配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______,姓名:_______,获授股权(占比):_________,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比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一、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______年,
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
二、授权日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三、可行权日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
1、业绩考核条件:_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_____万元。
2、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授予价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______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五、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二、激励对象离职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三、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四、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五、激励对象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六、特别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